山西加快城市公園分級分類體系建設
山西省近日印發《關于貫徹新發展理念全面提升城鎮園林綠化水平的意見》,要求加快城市公園分級分類體系建設,構建以郊野公園、綜合公園、專類公園、社區公園、街頭游園為主,大中小級配合理、特色鮮明、種類多樣、分布均衡的公園體系,實現“300米見綠、500米見園”的目標。
據了解,山西省將從積極拓展綠色空間、構建林蔭綠道網絡體系和實施精細化養護管理等14項主要任務入手,統籌城鄉區域綠化發展,推進城鎮內外綠地連接貫通,實現“城在園中、城綠相融”的城鎮格局,構建城鄉一體、功能完善、分布均衡的城鎮綠地系統。
山西省要求各地注重生態型、節約型、文化型和功能完善型園林綠化方案設計,從源頭上杜絕“大樹進城”、大面積硬質鋪裝等行為;提升公園品質,完善休閑游憩、體育健身、防災避險等綜合功能,加大兒童游樂設施建設和適老化改造力度,實現“全齡友好”;遵循城市道路十字路口“四分之一”法則,至少在一個拐角建設街頭綠地;以“微更新”“繡花”“織補”方式,利用城鎮廢棄地、空地等見縫插綠、拆違建綠、留白增綠,因地制宜建設小而美的口袋公園、小微綠地、綠色驛站;增加橋體、公交站點、停車場、生態屋頂等處的空間綠化;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建設綠道,連通山水林田湖草和各類綠地、重要的歷史人文節點,構建連續貫通、覆蓋城鄉的綠道網。同時,各地還應積極推進園林規劃、建設、養護、監管全過程智慧化建設,建立灌溉、病蟲害防治、古樹名木保護等智慧管理系統。
在保護綠化成果方面,各地應建立城市公園名錄和樹木數據庫,落實管護責任,提高管養能力,堅決糾正“重建輕管、只建不管”現象;堅持“避讓古樹名木、大樹”原則,嚴禁擅自砍伐、移植、修剪園林樹木;合理布置各種管線位置,嚴禁因道路寬度不足而擠占綠地,嚴禁隨意砍伐、移植行道樹;保護舊城原有規模化、特色化綠地和大樹,尊重市民的城市情感。
根據意見,到2025年,山西省城鎮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3平方米以上,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達到80%,城市萬人擁有綠道長度達到1公里;到2030年,山西省城鎮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4平方米以上,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達到85%,城市萬人擁有綠道長度達到1.5公里。
此外,意見還明確了加強組織領導、完善政策機制、加大資金投入、營造規范開放的市場環境、加強園林綠化監管和執法5項保障措施,確保如期實現建設目標。